******有限公司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HS25GZ16109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到2026年7月31日或供货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报价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301-304。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以邮件形式发送获取比选文件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名称,所发送的资料须全部加盖公章。
4.获取比选文件应提供的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注:以上资料仅作购买比选文件,不作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购买比选文件的不予接受。
5.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3楼301-30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有限公司官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301-3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廖海雄
电话:******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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