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5-511502-04-******************有限公司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5-511502-04-01-227352】FGQB-011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金石村2.2建设规模:新建供水管网 200 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20公里;新建排水管网 195 公里;建设净水提升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增压泵站、调压泵站以及供排水相关配套设施。2.3项目总投资额:38061.29万元。2.4本次标段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2.7本次标段内容及投资额:新建主干管网约44753米,新建提升泵站2座。投资约810.05万元。(最终以招标人确定范围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设计组织能力。(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宜宾_招标文件_CPQSZ******05001.ZBJ